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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-2023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和2023-2024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

点击次数:4653 发布时间:2023-07-03
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:

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教学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

(一) 学术学位公共外语课程考核

公共外语课程须在7月8日前完成,具体考核方案由研究生英语教研三部制定,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。

(二)《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》课程考核

本学期《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》课程的考试时间为7月8 9:00-12:00本学期修读该课程的研究生须完成相应学时后,于规定时间在雨课堂完成在线考试。

(二)专业课程考核

1.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集中在2023年7月3日-20237月14日进行。各单位须于考试前3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“考试安排”模块中提交考试安排,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培养单位通知学生,学校将安排研究生督导和管理人员开展巡查工作

2.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: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1日前按任课教师要求提交课程作业。作业类型一般包含考察论文、课程论文、读书笔记、实践报告或文献综述等;课程作业为考察论文和课程论文时须按照《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》写作,其它作业类型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写作。课程作业模板见附件1。

3.研究生课程考试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:试题、评分标准、考场记录单、成绩登记表、考试试卷等。研究生课程作业归档应包含以下内容:课程作业、成绩登记表等。归档相关模板见附件2。

(三)成绩录入

任课教师请于2023年9月9日前将本学期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并将考核归档资料交培养单位存档。未按期提交成绩的,须提交未录入情况说明,任课教师签字,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;否则将按西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。

二、下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

1.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、个人学习计划及下学期博、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安排制定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,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落实平台必修课的教学任务,专业方向课根据本单位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制定情况自行安排,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。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及公共课选班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-2024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时间安排表



2.研究生开课计划须依据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,最终开课计划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。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选课人数小于5人的方向课课程由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开设;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方向课课程排课一般不得使用研究生公共教室;选课人数为0的方向课课程不得开设;选课人数小于10人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不得开设;连续两个学年未开设的方向课须按照《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》重新申请开课。

3.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分班排课,确因特殊原因须同上一门课程时,研究生系统排课规则如下:首先安排研究生学术学位课程;然后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地点选为“待定”,并在备注栏备注后上报,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安排。

4.下学期新任课教师须根据《西北大学研究生新开设课程审查办法》于2023年7月14日前办理相关手续。

三、教学状态评估

拟进行教学状态评估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填写《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申请表》,于2023年7月8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(附件3)。

附件:

1.

2.

3.

   研究生院

           2023年71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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